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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

不幸中的大幸

感觉车灯很凶!
被撞的马来人
看着车子被拖走。。。

今天是2009年8月29日。刚才4点多的时候,我跟舅舅一起去到了Kelana Jaya 的Old Town 喝茶。讲是讲喝茶啦!实际上来讲,我们是去那里上网的。我其实就已经有Maxis Broadband 可以上网了的,只是觉得他一个人去的话就很可怜,所以就陪他去。
6点多我们要回家了。就在这个时候。。。 我们就发生了一场小车祸。舅舅撞到了人家的车尾。当时候,我本人是没有系上安全带。Omg!!! 幸亏我没有飞出去,当时候我手上抱着我的Lap top,我觉得是我的Lap top 救了我。因为我的Lap top 帮我顶住了那个车的抽屉,然后我整个人往后弹回去,之后Lap top 是顶到我的肚子。如果我没有抱着我的Lap top,不懂后果会是怎样???我的脚也是有顶到抽屉,所以就是脚和Lap top 的功劳。哈哈。。。[还笑得出,幸亏是没事]

加上去报案,我们搞了整整2个小时多。

其实,两方都有错。那个被撞的人,他看到地上有一个很大的洞,他还要走到陷下去才甘愿。他看到了就不应该走了啊!应该是要闪开的啊!他驾Menu 的耶!照理来说他走了下去是不是已经放了Break ,然后再踩油继续走。可是他又慢慢噢!加上他踩油根本就已经是看不到break 灯了的啊!我们有错是因为,我们这边驾太快了[我觉得啦],加上我们也是忽略了看前面。当我看到的时候,我已经“喊停”了,可是就是来不及,舅舅转开要闪开的时候已经撞下去了。

还没有撞的时候,我的心里立刻弹出这句话“这次撞顶了”。因为我已经知道停不极了。以为是外国车咩!这是“国产车”耶!有多少斤两都不用多说啦!这次真的是吓死我了!有点不敢驾车的感觉!哈哈。。。=p

2 评论:

Chester Lee 说...

哇!真的是不幸中的大幸啊!我觉得人没事就很好了。哈哈!你的手提电脑挺坚固的哦!自己不烂还能保护主人的性命,不错哦!记得有时在车上时最好不要睡觉或玩其他东西啊!蛮危险的。最好是陪驾驶者聊天或帮忙注意身边发生的一切啊!记得咯!

Zennis 说...

谢谢关心!对啊!没事就好!对啊!我的电脑挺坚固的,上次在家从高处摔在地上都没事,事后我没有拿去修理的叻!哈哈。。。还可以用到现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