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2009年11月3日。哇!我上个星期的事情都还没写呢!好啦!就让我一一的记录下来吧!哈哈。。。
上个星期二(如果没有错的话),我考完了Pendidikan Moral 之后,我、凯松还有咏隆就一起搭巴士去到了Mid Valley. 然后,我们就看了Christmas Carrol 的那部电影。还蛮好看的。哈哈。。。 重点就是我买了Bigbang 的2nd Concert 的 DVD。还看到了他们的专辑,原本打算要买,可是,我打算下次再去赎回它。哈哈。。。可是,到现在我都还没有时间去赎回它,很怕它被人买走了。
昨天,也就是11月2日啦!我就和惠贤/昱,一起去到Time Square 走街。当然,我是不会少掉买Bigbang 的东西的。哈哈。。。可能,大家会觉得我是在浪费钱,那大家又有没有想过,买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不会觉得那是浪费的。反而会更珍惜!其实,我算很理智去考虑是否要买Bigbang 的东西了,因为他们的东西实在是很贵,可是,我在买之前,我有做过很多Research 才决定的,我并没有随便买,而且我也是拿值得还是不值得去衡量我要买的那样东西。
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
买自己喜欢的东西,是不会觉得浪费的!
发帖者 Zennis 时间: 14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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